项目名称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梅村服务区整体租赁经营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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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HGS2024-FW-227 | ||
采购方式 | 招标 | 资金来源 | |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1.项目概况:梅村服务区位于沪蓉高速公路江苏段,服务区地处江苏省无锡市,距无锡市区仅15km,离苏南硕放机场6km,无锡东收费站约5km,与312国道咫尺相望,交通道路便捷顺畅,具有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服务区设加油、加气、充电、停车、餐饮、购物、汽修、ETC充值等服务项目。服务区所在断面日均流量18万辆左右,日均入区率11%左右。目前梅村服务区南区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北区约8000平方米。目前南区大车位174个,小车位298个;北区大车位194个,小车位210个;充电桩个数共16个,南北各8个。2.经营租赁方式本项目的商业合作模式为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经营租赁合同,由中标人自主经营或负责引进品牌合作单位签订商业合同进场经营。3.招标内容:3.1经营范围: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梅村服务区整体经营权(不含加油站、加气站、广告、汽修)租赁,必须具有餐饮业态(包括但不限于快餐、中餐、面条汤粉、包子、馄饨、粽子、小吃、特色餐饮、水果、卤味等,其中面馆提供不超过20元的面条不低于3款,餐厅需提供20元的卡友套餐(二荤二素))、超市(需设同城同价大众商品专柜)及其他业态(包括但不限于西式快餐、咖啡饮品、其他零售、名创优品、数码产品、箱包、服装、烘焙类、新兴业态)。所有经营品类的分类,双方达成一致,并须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经营;3.2负责租赁区域范围的内部保洁、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营安全工作;3.3负责综合楼内的美陈、导视布置,提升服务环境;3.4由中标人出资负责进行出新改造。4.经营期限:6年(含1年改建装修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起算。5.4服务场地:沪宁高速梅村服务区。 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7.标段划分:1个标段。8.控制价限价:1)餐饮业态年度保底租金控制价限价:招标人设有餐饮业态的年度保底租金控制价下限值,投标人的餐饮业态年度保底租金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餐饮业态年度保底租金控制价下限(不含下限值本身),作否决投标处理。餐饮业态年度提成率控制价限价:招标人设有餐饮业态提成率下限值及上限值,投标人餐饮业态第1档提成率投标报价低于28%(不含数值本身)或高于31%(不含数值本身),均作否决投标处理。(注:餐饮业态提成率只需报第1档提成率,不得带有小数,第一至第四档提成率逐级增加1%)业态类型包括餐饮、超市、其他业态。服务区预计年度总营业额预估计16379万元,其中餐饮业态预计年度营业额预估9500万元、年保底租金下限值1836万元、提成率下限值:第1档(9500万元<X≤10000万元):28%,第2档(10000万元<X≤10500万元):29%,第3档(10500万元<X≤11000万元):30%,第4档(X>11000万元):31%。(注:X为年含税营业额)。餐饮业态提成率第1档下限值(含)28%,提成率第1档上值为31%(含)。投标人餐饮业态第1档提成率投标报价低于28%或高于31%,否决其投标。超市业态预计年度营业额预估2784万元,年保底租金下限值394万元,固定提成率为22%。超市业态年含税营业额为2784万元以上时,出租人收取的租金为年度保底租金+超出2784万元的部分*22%其他业态预计年度营业额预估4095万元,年保底租金下限值170万元,固定提成率为10%。其他业态年含税营业额为4095万元以上时,出租人收取的租金为年度保底租金+超出4095万元的部分*10%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整体改造预算下限值为8500万元(内容包含设计咨询、改建装修施工、监理验收检测等全部工作)。改造、装修资金应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改建装修预算,招标人将委托专业人员全程参与服务区改造、装修监督管理工作。改造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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